「香港人撐香港品牌」之會員守則

  1. 會員有責任向本會提供其背景資料﹑相關行業報告等,所有資料必須以事實作為根據;
  2. 會員有責任維持最高的商業/專業操守標準;
  3. 會員需義務參加或參與本會主辦或安排的活動,共同努力去達至本會的使命;
  4. 會員需遵守個人私隱條例,絕不能在未經本會許可下提供或洩露本會或會員之任何資料;
  5. 會員必須尊重本會所有持分者,消除歧視及促進平等機會;不應因種族、人種、國籍、信仰、文化背景、性別、家庭狀況、身體缺陷、疾病、年齡或性別傾向,歧視任何個人或團體;
  6. 會員不應使用侵犯他人的語言,如帶有種族或性別歧視的字句;
  7. 會員必須確保他的言行,不會對他人造成如種族或性別方面的滋擾或煩擾;
  8. 會員未獲本會書面同意,絕不可以本會名義參加或舉辦任何活動

「香港人撐香港品牌」之守則之修改及變更

  • 本守則如有任何增減,修改或變更,本會會遵照本會所指定之方法通知會員並(在一般情況下) 會於作出通知後3天生效。

「香港人撐香港品牌」之終止會籍等事宜

  1. 會員如欲退出會籍,可隨時以不少於 7 個工作日預先書面通知本會,否則退會均作無效。退出之會籍於本會收到退會通知的第7個工作日正式生效,已繳交的會費將不獲發還。
  2. 如遇到任何以下情況,本會可強制會員即時退會:
    • 違反本約章規定之情況
    • 會員本人實際上並不存在之情況
    • 個人會員已死亡或企業會員已撤銷公司註冊之情況
    • 會員並不符合會員資格之情況
    • 本會不能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與會員聯絡之情況
    • 申報不真實背景、隱瞞犯罪紀錄或以虛假文件、資料、公司或工作資歷用作申請請成為會員
    • 登記個人/企業資訊檔案或其他資訊時作出虛假陳述或因失實說明,錯誤記錄或遺漏等而導致他人權益受到損害之情況
    • 拒絕或拖延償還應須繳交之會費等之情況
    • 已申請破產或涉及民事追討、刑事案件等之情況
    • 與黑社會及其他暴力團體有聯繫或作出違法或被認為破壞公共秩序或社會道德行為之情況
    • 會員若進行任何違背本會宗旨或損害本會整體利益的活動或行為,經主席團判決後,或會被取消本會會籍之情況
    • 會籍若被自動終止,會員於網頁上的會員及品牌的有關介紹即會被移除。

適用法律

  • 本會員守則受香港法律管轄及解釋。